绝味食品已花费1.87亿元回购,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admin 阅读:108 2024-08-21 12:01:22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8月20日,绝味食品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8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2.29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87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曾用名: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上海聚成企业发展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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