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印发电诈违法惩戒办法 新规即将施行
26日,公安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由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发布会上指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这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包括诈骗手法多变、技术对抗升级、作案窝点转移境外等。此外,犯罪团伙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不断获取他人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等,也是导致此类犯罪频发的重要因素。尽管金融、电信、互联网领域已明确规定实名制,但仍有少数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风控措施,或者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的上述卡、账户、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使实名制规定难以有效落实。
《惩戒办法》从惩戒原则、对象、措施、分级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方面作出规定。郑翔表示,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措施,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同时,该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以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邢晓东介绍,按照《惩戒办法》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将与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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