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租客称退租遭“天价维修” 押金争议引发关注
近日,广东的刘先生在广州越秀区租房到期后,房东以威逼、诈骗及利用合同陷阱等方式扣押了他的5400元押金。房东黄某表示,扣除的押金包含了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和清洁费,并称自己垫付了5000元维修费。但刘先生否认这一说法,他表示退租前已缴清水电煤费用,且5000元维修费过高且无单据。
2021年7月15日,刘先生通过中介租下了广州越秀区登峰街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3500元,缴纳了7000元押金。最初签订了一年合同,期满后续签两年,租期到今年8月。租房到期后,刘先生决定退租,但在清算押金时被房东扣下5400元。
刘先生提到,租房期间楼上房子经常无人居住,但业主回来住过几天后,洗澡水顺着地砖往楼下漏,他怀疑楼上卫生间防水没做好。刘先生打开卫生间的顶部,发现包裹水管的木头已经渗水,导致卫生间灯管漏电。事后他联系房东要求维修,房东更换了5根灯管。现在退房时,房东却以该维修费为由扣除5000元押金。刘先生认为这是房东和楼上业主的纠纷,不应由他承担责任,且没有任何收据和发票。此外,房东还以煤气灶和书桌滚轮损坏为由,扣除了400元折旧费。
由于不满房东的扣费行为,刘先生多次与对方理论,甚至遭到威胁。录音显示,房东多次威胁要打电话给刘先生单位,称他是管理干部、党员,如果不接受扣除押金,会向单位党委书记反映。
双方沟通未果后,刘先生向越秀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投诉。9月20日,服务中心回复称,经核实,房东主张扣除水、电、燃气、房屋维修费(房东与租客各承担一部分)、保洁费以及8月份租金后,剩余1600元已全额退还给租客,调解不成功。刘先生表示,自己是每月15日缴纳租金,7月12日就缴纳了下个月的租金,刚好租住到8月15日,并没有产生8月份的租金,且水、电、煤气费在退租前也已全部支付。
针对上述情况,房东黄某表示,退租后确实扣除了5400元押金,这些押金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和清洁费。黄某称,当时卫生间灯坏了,他让两个师傅维修并垫付了5000元,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一半,刘先生只需承担2500元。至于维修费5000元是否有相关单据,黄某称工人是在外面随便找的,没有收据,付费是通过微信转账。关于刘先生称退租前已付清水电费,黄某未正面回应。
对于黄某的说法,刘先生表示自己并未就5000元维修费达成一致,质疑维修费过高且无凭据。越秀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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