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个人收千万级罚单
个人千万级外汇罚单最新开出,非法买卖外汇再遭重罚。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近日披露,朱某因非法介绍买卖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被处以警告以及罚款1578.27万元。
梳理相关条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外汇一直是个人外汇处罚的重灾区。记者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8月罚单发现,6张个人罚单中,就包含5张指向个人非法介绍买卖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何为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买卖外汇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进行外汇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包括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等情形。
一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密切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惩戒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召开的2024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强调,加强和完善外汇监管。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完善“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跨境交易管理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高压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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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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