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admin 阅读:62 2024-09-18 13:17:02 评论:0

  2024年9月17日晚间,凯撒文化(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4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凯撒文化涉及的主要违规为: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及的违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凯撒文化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33.89%;归母净利润亏损4667.4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9661.03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827.1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4万元,同比下降87.50%;报告期内,凯撒文化基本每股收益为-0.049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2%。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凯撒文化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5日之间买入凯撒文化,且在2024年5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凯撒文化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凯撒文化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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